京鹏律师:写给施暴者,家暴请你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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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13 | 回复0 | 2023-2-8 09: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家庭暴力历来是一个严肃而沉重的话题。诚然,生活中我们看到的超过99%的家庭暴力实施者都是男性,但在这里我们仍然需要明确的是,家庭暴力从来都是施暴者与受害人的对立,是身体强势方与身体弱势方的对立,而非男性和女性的对立。
为什么会出现家庭暴力?
在社会上得到了更多尊重的人,在家庭中往往不会通过“窝里横”来证明自己的价值。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中,被崇拜被尊重属于比较高级的需求,被尊重包括被身边的每个人尊重,特别是伴侣。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得不到崇拜或尊重,往往会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这份自尊的缺失,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通过身体上的强势来树立权威,以获取所谓的“尊严”。
家庭暴力可能会触犯刑法哪些罪名?
《刑法》260条虐待罪,是指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并不要求造成轻伤,因为一旦造成轻伤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最多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可以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死亡结果或者致受害者严重残疾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当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施暴者明显带有非法剥夺受害者生命的故意,并且导致了死亡结果,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分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判断)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能够做些什么?
面对肢体暴力: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受害者住所地、施暴者住所地以及施暴地的基层法院都有权管辖,受害者可以择一申请。②人身安全保护令原则上要求书面申请,确实无法形成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并让法院记录在案。③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者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候,受害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都可以代为申请。④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多种保护措施。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需要更长时间的保护,一定要在保护令失效前向法院申请变更或延长。



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出时间,法律也有明确规定,要求法院在受理后72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情况紧急,时间则缩短为24小时。一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使施暴者对此存在异议,也不会中止人民法院对保护令的执行。
(二)保留证据。
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理解不同,有的宽有的严,有些地方让受害人证明被殴打了,有些地方不认同威胁,还有的地方必须要起诉离婚才签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还需要全国统一的标准和细则。如果当下受害者无法得到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定要记得保留证据,才能让施暴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很多时候,当受害者去法院起诉,施暴者矢口否认施暴行为,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法官很难支持受害者的请求。如何收集证据?收集哪些证据?这两个问题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出现家暴应当及时报警,受害者遭受身体控制时,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委会等都可以报警。一旦警察出警就会制作相应的接处警情登记,里面会记录报警原因,受害者可以让警察来帮忙证明施暴者实施了殴打行为。同时,警察也会根据情况出具告诫书、组织调解或要求施暴者书面保证,这些内容都可以作为证据,家暴受害者一定要保留好,多处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报警同时要及时就医,在公安机关的指引完成伤情鉴定,反家庭暴力法对于施暴次数、伤情轻重并无明确规定,只要受害者能够提供对方施暴的证据,法院就会依法进行认定。
第二,可以在家安装摄像头以收集证据,录制的视频能够体现日期和时间,此时最好有能够有旁证(例如认证)加以支持。
面对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提高举证意识,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形成一条证据链,而不是在法庭上空口陈述。
(三)必要情况下的正当防卫。
家暴案中的正当防卫如何认定?
《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规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来判断,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标准,要根据施暴行为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以及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多项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面对严重的暴力行为,例如施暴者对受害者下死手或强行发生性行为,此时受害者的反抗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等结果,法院认定符合《刑法》20条第3款特殊防卫权的规定,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即使被认定成防卫过当,也应当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精神暴力:
在家庭暴力中,肢体暴力尚且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可是面对精神暴力,弱势群体却难以自我拯救,甚至有的人并未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受家庭暴力。
面对精神暴力,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逃离现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去读书,提高学历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眼界。即使将来走入婚姻,也要坚持工作,不要与社会脱节,这样哪怕有一天离开了伴侣,也可以独立生活下去,这份独立生活的能力,就会是你逃离家暴的最重要的底气和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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