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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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56 | 回复0 | 2023-1-20 22: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最近收到很多关于离婚纠纷的咨询,其中占比例较大的是离婚诉讼,很多咨询者都是另一半不想离婚、不同意协议离婚、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当达不成协议离婚的条件,这个时候只能采用诉讼离婚了,以下是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关系到离婚诉讼能不能立案,各位有需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了解一下。



为便利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诚信诉讼,对于离婚纠纷的起诉,星琛律师提示如下:
一、案件的管辖
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此外:
(一)对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六)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七)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八)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九)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原告不知道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依据向本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供户口簿、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证明。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起诉材料。
以下材料均为A4大小的纸,不能双面印,并在左侧留出约3厘米的空白,便于以后卷宗的装订。
(一)起诉状。应提供2份。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当事人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地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户籍所在地。
诉讼请求应写明要求与谁离婚。同时,如需要法院处理财产、子女问题的,应同时写明:1.子女XX由谁抚养;2.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共同财产应注明估价以便于计算案件受理费;3.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事实理由应当明确具体,主要内容包括:双方何时相识、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子女姓名、年龄,结婚初期感情如何,为何原因要求离婚,是否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原告的具体诉讼主张应有相应的理由论述。
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由原告本人签字。委托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授权)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理权限仅为立案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提起诉讼”。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三)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供2份复印件。
1.结婚证明。有结婚证的,应提交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结婚证丢失或无法提交的,应提交结婚登记的民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结婚登记地的档案机关出具的婚姻档案证明。
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应提交子女的情况证明,如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
3.涉及共同财产分割的,应提交财产清单。
4.涉及共同住房分配的,应提交产权证明文件。
5.涉及共同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并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6.军人为原告起诉的,应提交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7.当事人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出具裁判文书的,应提交该文书复印件。


以上就是今天石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离婚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大家有离婚纠纷需要石律师帮忙的话,可以联系石律师,石律师会为大家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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