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离婚,快速摆脱失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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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9 | 回复0 | 2023-1-17 20: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随着疫情不断好转,上海人民的生活也逐渐恢复正常。然而,近期却有不少人发现,上海多地六月离婚登记预约名额紧张,离婚预约一号难求。




为此,工作人员倡导市民错峰登记,并表示出现部分离婚登记日期名额饱和问题,有两部分原因,一部分是疫情防控期间因离婚冷静期过期延后而造成的积压存量,另一部分是因疫情在家太久而导致的夫妻矛盾。




疫情期间,夫妻朝夕相处,难免会出现情绪和矛盾,如果没有及时沟通,就会出现争吵和隔阂。但生活中没有完美的婚姻,想要婚姻甜蜜长久,就要一起面对婚姻琐碎。









而对于那些三观不合,感情无法复原的夫妻来说,也许好聚好散才是最优选择,那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离婚?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就是非常需要关注的问题了。





离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经达成合意,签订离婚协议书。




第二种为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具体的离婚流程要怎么走呢?




一、协议离婚流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此外,还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大家可以理性分析自身婚姻状况,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离婚方式进行离婚。可先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在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方面存在争执,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寻找专业人士帮助,在合法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尽快脱离失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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