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最高法案例!北京法院可以先判离婚后判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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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85 | 回复0 | 2023-2-1 22: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近期,最高法案例研究院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图书,就2022年度的部分优秀案例进行了汇编,囊括了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其中民事纠纷还细分了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借贷纠纷、公司纠纷等等,秦嘉泽律师团队在今后的文章中会对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一一进行介绍和解读,有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持续关注我们,有需要的读者朋友可以评论区或私信留言。
本文要分享的是最高院《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一书中的一个离婚方面案例【由于离婚案件涉及隐私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不公开的案例,所以在公开网站上可能找不到相关案例,本文也不特别标注案例号】。在这个案例以及北京市一中院的法官解读中,就离婚案件中先判双方离婚,后续另行以“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双方之间的财产问题作出了评判,并且着重表明了在判双方离婚的案件中的审判重点。
本案中赵某和姚某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下了一个女儿,2013年开始分居,女儿跟着女方姚某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存款、房产、公司股权等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姚某通过手机短信记录、男方和案外人的照片等证据,证明男方赵某2013年离开家主要是因为出轨,并且出轨后和第三者生育了三个子女。这次是赵某第二次起诉离婚,在两次起诉之间,姚某还曾经试图刑事自诉赵某存在重婚罪,但因为缺少证据没有被立案。
本案的难点有两个,首先是双方就房产的价值以及公司股权难以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法院也在判决中释明,男方赵某名下的股权多并且数额大,查证、评估要等的时间很久并且过程复杂,所以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诉讼标的可分”的情形,因此在这个案件中优先只处理双方的离婚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对此法院以及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所以从程序、实体角度均合法合规。
第二个问题是,本案一审法院认为从女方姚某提供的手机短信、男方旅行游玩照片等,只能证明男方和案外的女子、孩子共同出行游玩,虽然也有其他的证据,但是综合来看很难直接证明男方的出轨行为,所以没有支持女方姚某在诉讼中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姚某当然不服并上诉,二审法院对此表示,认为女方提供的照片以及其他证据,证明男方多频繁和案外女子、三个孩子共同出游,远远超出了“好友”的界限,并且从照片来看亲属关系特征比较明确,另外男方赵某也没有就此明确举证,所以二审法院改判支持了女方姚某的请求,判决支付女方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可不要小看这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背后代表的是近千万的利益。因为这一判决内容表明法院认为男方在婚姻内属于过错方,后续男女双方再就房产、公司股权进行分割的诉讼中,这份判决可以作为依据直接使用,女方不需要再找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自己应该多分财产。而根据司法实践以及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纯粹判决女方可能会拿到6、7成的财产,没有二审改判的判决则只能难道5成甚至更少,再结合双方的财产规模,这份判决“价值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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