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谈女性与暴力:警惕“受害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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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54 | 回复0 | 2023-2-1 21: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李莹(右一)称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周南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近日,诗人余秀华与其前男友杨槠策之间的“家暴”和“反家暴”事件引发讨论。女性、暴力、维权,这个看似老生常谈的议题其实从未脱离公众视野。

7月19日下午,她势界・凤凰网2022女性影响力大赏在北京举行,在“她成长·女性互助、他助与安全感建构”圆桌环节,这一议题也再次被提起。

李莹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律师,在谈到当下女性维权面对的难点和问题时,她直言:“我们要想有效地解决这些女性问题,特别是暴力问题,就需要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完善法律体系,并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女性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

警惕“受害者有罪论”

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二十年,李莹经手的案子不在少数。然而,在一个以女性议题为主的论坛上,讨论女性家暴问题,以及目前,公众谈起家暴就倾向于默认受害者是女性,这些是否有失偏颇?

李莹此前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曾明确指出,据统计,被家暴的人中,女性占比85%-90%,男性占比10%-15%。记者还了解到,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数据,2016-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案280余万起,其中14.86%的夫妻因家暴问题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而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向女性施暴。

因此,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尤其在亲密关系中。

同时,李莹对记者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同样保护被家暴的男性,它保护的是所有受害人。”

“这些年我们能看到女性在维权方面取得的进步,但当下女性维权确实还有很多难点,其中不可忽视的就是‘受害者有罪论’”,李莹说道。

女性在职场上,在婚姻家庭中,包括在面对家庭暴力、性骚扰等性别暴力问题上,女性遇到此类问题时候常常会有一些声音:“为什么你会被暴力?”“为什么你会被性骚扰?”“因为你有错。”

“一方面,这些声音是施暴人的借口,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中也确有这样的认识。”论坛现场,李莹正色说道:“没有人应该被打,暴力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没有任何人能够有权利暴力对待别人。”

在李莹看来,“受害者有错论”往往是因为不平等的社会规范,甚至是男性的标准界定的,比如没有做好家务,没有照顾好老公和家人,甚至自己把孩子放下出去玩,都会被视为女性的错误,“但这些根本不是女性的错”。

李莹还提到当今社会存在的一种更为荒谬的认识——似乎只有一个完美的受害人值得被同情。“但我们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何来完美的受害人?所谓的‘完美’就是对受害人的一种苛责,因为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或者没有离开暴力环境,就要遭受这样的指责。”

因此,作为律师、心理咨询师这种专业服务者更要正确看待此类问题。她强调,专业服务者更应理解女性的多重困境,要设身处地站在对方地立场去思考为什么她们没有办法离开?同时,要尊重女性的真实意愿,给她们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铸造消除暴力的系统工程

除了“拳到拳”“肉到肉”的“实体”暴力之外,以“非实体”暴力化手段,如PUA、精神控制等对女性的伤害也不少见,面对这种精神层面的不公待遇,女性应该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实际上,对女性的多元化暴力由来已久,这其中包括“实体”和“非实体”的暴力。无论是从职业角度还是实践经验而言,李莹都认为,法律保障对于女性权益保护、女性身心安全的环境营造非常重要,因此,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女性权益,让性别理念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

值得欣喜的是,此前这只是人们的一个观念,但最近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把性别歧视相关内容也纳入进来了。

“实际上,我们最终是要摒弃一种陈旧的性别观念或者性别刻板印象,不再去规定男人就要做什么,或者女人就要做什么,那么我们的法律也应该承担这样的职能。”李莹补充道。

此外,李莹还提醒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

“很多人会说,我爱你所以我才暴力你、我才控制你,甚至以爱的名义洗脑,这个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因为以爱为名的暴力往往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也难以识别。要想有效地解决女性问题,尤其是暴力问题,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完善法律体系,并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为女性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缺一不可。

李莹强调:“消除(对)女性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需要建立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

“这些年来,我们看到很多PUA,包括对儿童性侵等问题。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女性?如何让男女完全平等?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是要求在职工代表、村委会中应该有适当的女性比例。除了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实施,机制的配套也很重要,比如性别评估机制、分性别统计机制,我们对妇女权益方面的公益诉讼、支持起诉,都是近些年来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的积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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