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讼别:离婚时,夫妻购买的人身保险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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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57 | 回复0 | 2023-1-20 2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很多家庭购买了人身保险。有的是防止意外,也有很多是作为一种理财。也有一些家庭,将保险作为一种财富传承的方式,购买高额的保险,以图通过这种方式将财富传给下一代。深圳离婚律师讼别接到很多咨询,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中,人身保险该怎么分割。
深圳离婚律师讼别观点: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个人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比如结婚前,自己给自己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这份保险退保,也分不到这份保单的任何收益。结婚后,用个人财产给自己买的保险(需证明保费来源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也不能退保、分不到任何收益。



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子女除外)为受益人,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一种分割方式是,双方办理退保手续,退还的保险价值双方平分即可。如果一方不想退保(一般是被保险人),那么可以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对于通过转让取得保险合同的一方,应该按照双方均认可的价格,支付相应的折价给对方。
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人身保险,投保人与被保人同为夫妻中的一方,那么可以申请退保。退保获得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夫妻双方分割。如果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因为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夫妻中的同一人,所以不用去保险公司办变更手续,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



上面是离婚财产分割中保险分割的基本原则。讼别婚姻律师提醒您,人身保险的结构设计比较复杂,各个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每年有创新,所以针对个案应具体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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