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就要来了,很多人对于维权的手段,还是云里雾里,法律微言就全面解析一下消费者的所有维权手段,让你消费不上当,上当好维权。
1.商家在什么时候需要承担责任?
主要有以下九种情况:
其一,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明显缺陷的;
其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商家在出售的时候,没有向消费者说明的;
其三,商家销售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其四,商家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其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其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其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与消费者的约定的;
其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其九,兜底条款,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争议,解决途径如下:
其一,与商家协商解决,一般没什么用,消费者处于弱势群体,商家属于强势;
其二,请求消费者保护协会帮助,也可以去街道的调解组织请求调解,一般时间长,周期长,也可能面临着这些机构不管的问题;
其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这个手段对于商家来说是十分害怕的,很多消费者找不到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法律微言做个总结,一般的买卖行为、商品质量行为、欺行霸市等行为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商家有偷税漏税行为,向税务局举报;如果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可向安监局举报。实在找不到部门投诉,可以打当地的市场热线,一般是12345。
其四,可以申请仲裁,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很多人分不清楚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关系,其实仲裁的程序跟打官司差不多,能够更高效一些,仲裁的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是可以去法院执行局,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消费者想要去仲裁的,必须得和商家达成仲裁协议,要不然是无法仲裁的;
其五,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是最后解决争议的一种手段,一般不推荐使用,因为维权面临着时间太长、证据不好收集,法律专业知识不懂等问题,因此是最后一步。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就是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起算,如果打算用诉讼程序解决,3年之内必须要去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法院就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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