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之无罪辩护的困境

[复制链接]
查看3089 | 回复1 | 2022-4-9 09: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整理}
无罪辩护困境的原因:

1、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案件存在顾忌,缺少无罪辩护的大环境,无罪辩护成功案件的比例低。

2、刑诉法尚不完善。出罪的条文少,同时入罪的条文较多,导致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成功,当事人难以脱身。
3、刑事案件以侦查阶段的工作作为重点,侦查阶段的工作结果往往决定案件的判决。检察院和法院仅仅扮演一个确认侦查工作的角色。
4、法院方存在有罪推定的偏见。
5、控辩双方的地位不平等。
6、法院方未保持中立。
7、司法实践中,疑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有有罪证据,又有无罪证据,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从有、从轻从挂。
8、辩护低效甚至无效。
9、错案难现、错案难纠。
10、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难。辩护方举证难、证明难。
11、刑事案件审判形式化、书面化。
12、司法人员精英化不足。
13、机械司法。
14、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考察机制存在问题(经公安、检察院认定有罪的案件移送法院之后,往往会督促法院作有罪化处理,一旦法院翻案,会对办案人员的今后的晋升和薪资待遇产生不利影响)。

免费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min | 2022-6-13 21: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