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不同的刑事案件,家属委托律师的介入有什么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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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68 | 回复0 | 2023-1-8 21: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前言】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案件按不同机关的管辖分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察委调查的刑事案件、国安侦查的刑事案件、海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不同类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家属可做的事略有差异,辩护律师介入的时间和方式也有不同。

(一)公安机关或海关侦查的刑事案件

该类案件中,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会将人先带到公办区域讯问,拘留后会移送看守所。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拘留的案件,法律规定要在24小时通知家属,通知的方式一般是寄挂号信到户籍地,负责一点的办案人员,还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家属电话,通知家属当事人目前已经被哪个公安机关关押在哪个看守所。

家属在知道家人被刑事拘留后,要做以下工作:

1.第一时间必须要了解是哪个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人被关押在哪里。那么家属可以去看守所顾送衣服、存钱、买东西和寄书等(各地看守规定不一致);

2.马上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刑事辩护实务中有所谓的“黄金37天”救援期,争取在37天内(如果单人单案,案情简单的,则是7天拘留+7天审查逮捕,是“黄金14天”)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或检察院不批捕;

3.对于有些案件,家属要尽量回忆当事人最近一段时间与案件相关的事宜,把了解到的情况尽量客观地向辩护律师交待清楚,让律师对案情有初步判断;

4.对于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有些情节轻微且有明确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在当事人也坦白认罪的情况下,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多一个从轻情节。

(二)监察委调查的刑事案件

该类案件在监察委调查的期间内,当事人一般不是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关押在监察委特定的办案场所。目前,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律师基本无法会见。大部分案件,家属在这段时间只能等过了6个月的调查期结束后,移送检察院了,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但是因为监察法也没有明确留置期间,律师不能会见,实践中有个别案件,经过申请也有允许律师会见的情况。所以还是可以委托律师,去争取一下会见的机会。

(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

此类案件,家属所能做的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相似,但是唯一不同的是,律师会见要经过办案单位批准才可以会见。

总之,针对管辖不同的刑事案件,律师介入的时间点以及开展具体的工作虽略有差异,但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介入后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作者:郑泳彬律师,盈科广州刑事部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法学硕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校外导师,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九期刑辩高级研修班成员。

——郑泳彬律师团队——

曾获2021年和2019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2020年盈科广州优秀律师,广州律协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2018年度理论成果奖、2017年度“业务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以严谨细致,专业实干,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让当事人称赞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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