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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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93 | 回复0 | 2022-9-8 09: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一、在刑事案件中,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一)侦查阶段的辩护;(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三)一审阶段的辩护;(四)二审阶段的辩护。

二、代理被害人提起刑事控告(报案):(一)代为控告、报案;(二)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复核;(三)对不立案决定,申请检察监督。

三、在刑事案件中,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二)一审阶段的代理;(三)二审阶段的代理。

四、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六、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案件中,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九、在刑事申诉案件中,担任申诉人的代理人:(一)向法院申诉;(二)向检察院申诉。

十、在强制医疗程序案件中,担任被申请人的代理人。

十一、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十二、 涉刑案件的财产处置法律服务:(一)司法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救济、申诉、控告;(二)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

十三、在刑事赔偿案件中,担任赔偿请求人的代理人。

十四、刑事应急(紧急)咨询业务:投案或被抓获前,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一)打造专项合规计划;(二)执法调查的应对;(三)企业刑事风险化解;(四)企业合规不起诉专项法律服务。

十六、企业反舞弊调查:针对企业员工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内部调查。
十七、警示教育培训: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的领导干部、高管、员工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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