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专门打医疗事故的律师:女子两次胚胎移植手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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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05 | 回复0 | 2022-8-25 21: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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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林于2017年1月17日到久和医院就诊,2017年5月,在小林要求下,久和医院的医生苏亮在明知小林不具备冷冻胚胎移植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为小林实施胚胎移植。因该周期试管婴儿胚胎移植手术没有成功,而导致双方发生纠纷,小林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于2019年4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久和医院在2019年10月1日以前,为小林夫妇免费提供一次人工助孕手术服务。
    2019年7月31日,久和医院为小林再次移植胚胎,但该周期试管婴儿胚胎移植还是没有成功。在胚胎移植后当日,小林因经济困难,为了免费取药,将已用处方单上加盖的“免费”小印章剪下,粘贴在新开中药处方单中取药。久和医院的人员黄亦武发现小林有冒用“免费”小印章取药的行为后,将小林带到其办公室进行谈话,并警告小林“以后再有就报警”。
    小林控诉在两次胚胎移植手术和治疗过程中,久和医院的医生苏亮对其实施了谩骂、威胁、恐吓并将其从病床上拽下等恶劣行为,久和医院的人员黄亦武在其第二次胚胎移植后当日将其关闭在一个小黑屋进行辱骂、威胁和恐吓,从而导致其心情低落,造成两次胚胎移植手术失败,严重损害其精神。
    小林前来咨询湛江专门打医疗事故的律师,表示其希望能得到两次(分别为2017年5月和2019年7月)胎移植不成功导致精神损害的精神抚慰金各3万元(共6万元),问这个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湛江专门打医疗事故的律师:
    小林在久和医院处经两次胚胎移植均未获得成功。小林主张苏亮医生存在不当行为,没有证据佐证,该主张难以得到法院采信。但在第一次胚胎移植过程中,苏亮医生明知小林不具备冷冻胚胎移植条件,仍然为小林实施胚胎移植,尽管在小林要求下实施胚胎移植,而久和医院作为胚胎移植的专业医院,显然有不当之处。在第二次胚胎移植过程中,小林在胚胎移植后当日,小林为了免费取药,将已用处方单上加盖的“免费”小印章剪下,粘贴在新开中药处方单中取药,该行为虽然不当,但胚胎移植后的14天内属于合理的术后护理、检测期,按照此前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相应费用久和医院应当予以免费,久和医院要求小林支付胚胎移植当天的相应费用,显然不当。并且,久和医院的人员发现小林有冒用“免费”小印章取药的行为后,亦以“报警”处理的方式警告小林,亦有欠妥。故久和医院上述行为对小林的精神状态有一定影响,久和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对于小林主张的精神抚慰金没有统一的裁量标准,由法院酌定。最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811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判决久和医院赔偿小林的精神抚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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