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本站必读
联系站长
推荐律师
在线咨询
常用查询
常用文书
交通事故
搜索
搜索
本站必读
联系站长
推荐律师
侵权知识
侵权案例
消费维权
刑事知识
婚姻知识
交通知识
刑事案例
婚姻案例
交通案例
借贷知识
合同知识
工伤知识
借贷案例
合同案例
工伤案例
房产知识
继承知识
医患知识
房产案例
继承案例
医患案例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天开律师网
»
论坛
›
上海律师
›
上海刑事律师
›
电信网络诈骗中“三罪”的辩护实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电信网络诈骗中“三罪”的辩护实务
[复制链接]
1421
|
0
|
2022-8-24 16: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正确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作者/曾庆鸿律师
一、区分意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销赃罪”)与诈骗罪,这三个罪名的量刑是从轻到重,帮信罪最高刑为三年,销赃罪最高刑为七年,诈骗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通常数百万元以上,涉案亿元的也不少,无论适用哪个罪名,都达到了个罪的最高法定刑。可见,准确认定罪名对被告人的量刑意义重大。
二、区分要点
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法院刑三庭发布的《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司法机关在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存在准确界定前述三个罪名之间界限的问题。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内容和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确定其行为性质。以银行卡为例:
1.
事前或事中通谋的,按诈骗共犯处理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参加诈骗团伙或者与诈骗团伙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长期为他人提供信用卡或者转账取现的,可以诈骗罪论处。
2.
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的,按销赃罪论处
。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
3.
只给卡的,按失信罪处理。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仅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未实施其他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
三、行为人主观明知程度决定案件的定罪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结合主客观证据,重视行为人的辩解理由,确保准确定性。主观明知是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甚至帮忙转账取现等,客观行为符合常情常理的,原则上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行为人的帮助行为反常,尽管辩解不明知他人是在犯罪,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推定明知情形的,则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成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行为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主观明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一)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收款码、网络支付接口等,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二)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转换财物、套现的;(三)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 “手续费”的。
帮信罪中,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当然,行为人的不明知辩解合理,或者确有证据证明不明知的,则推定明知不成立。
例如,许某帮信案,公诉机关认为许某主观应当明知上家的资金来源不正当,理由有:一是许某是虚拟币从业者,大专文化,应具有更高的资金审查义务;二是许某使用多人银行卡交易;三是本案案发前,其他公安机关多次冻结许某掌握的银行卡;四是三个多月时间交易达60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许某辩解称,主观上确实不知情上家的资金有反常,理由有:一是尽到了应尽的审查义务,交易初期,要求上家手持身份证、银行卡拍照,明确身份,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正当,并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是许某与上家交易行为合理、正常,收费合理,按照交易金额的0.25‰收费,实名注册账户,公开交易。向亲友借用银行卡交易是应对银行对单卡交易金额的限制;三是虚拟币交易行业,大部分均是陌生人交易。交易客户鱼龙混杂,在虚拟币交易圈,偶尔收到不正当资金的,实属正常。
四、辩护出路
2016年以来,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全面惩处的方针,坚决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和人员、贩卖“两卡”团伙头目和骨干、职业“卡商”、行业“内鬼”等。所以说,律师的辩护空间大大压缩,但无论如何还应当注重宽以济严,在罪名确定和量刑情节上,仍有辩护机会。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特别是其中被胁迫或蒙骗出售本人名下“两卡”,违法所得、涉案数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以教育、挽救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确保社会效果良好。
附件: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司法文件
1.“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2.“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法发〔2021〕22号)
3.“两高一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2022年3月22日)
4.“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
电信
,
电信网络
,
网络
,
网络诈骗
,
辩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相关帖子
•
职务犯罪辩护十五:交易型受贿的辩护要点(上)
•
律师对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
•
涉嫌毒品犯罪,请律师辩护有用吗?
•
受贿罪的辩护要点难点及技巧(2)—职务犯罪辩护系列研究
•
贩卖毒品案件辩护技巧
•
毒品案件辩护技巧——特情引诱
•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第一次会见应该询问的7个问题
•
浅谈毒品犯罪的辩护方法
•
涉黑案件否定“行为特征”的5个辩护要点(涉黑专题3)
•
涉黑恶“软暴力”案件辩护要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dmin
2051
主题
811
回帖
3528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528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上海刑事律师
上海企业合规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上海医疗事故律师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图文推荐
联系站长
2022-04-17
贵州湄潭刑事律师辩护 贵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
2022-03-17
男子网上买到“三无酒”他获退一赔十 消费维权这几点需...
2022-06-02
案例分析 | 网络购物遇纠纷 案例教你来维权
2022-05-17
年度十大劳动争议排行榜解读之工伤对劳资双方都是痛
2022-03-17
热门排行
1
刑事辩护的基本内容
2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3
监管部门解析消费纠纷案例 消费者可积累维权知识
4
关乎您的衣食住行!31类消费纠纷投诉受理部门汇总来啦
5
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如何更好维权?
6
消费服务纠纷成投诉焦点 消费维权可拨打12345
7
2021年度马鞍山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8
中消协的这份报告,带你回顾今年十大消费维权热点
9
财产损害赔偿及相关原则
10
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些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你中过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