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强制流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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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65 | 回复0 | 2022-8-9 09: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当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工作正在全国逐步推行。最近收到有客户咨询:”我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流转给其他人了,现在我也无法耕种继续使用了,我该怎么办?“那么农村土地被强制流转了应该怎么办呢?农民朋友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条索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一些政府基层干部或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为了工作进度和业绩,有时候会对流转工作中不好做工作的一些所谓“钉子户”或者说“难缠户”,就会采取粗暴的工作方法,进行越俎代庖,不顾其他承包户的反对,强行要求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更有甚者,有些村干部违背承包户意愿,在承包户不知情的情形下,直接代替承包户在土地流转合同上签字


发包方或者村委会强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土地流转的自愿平等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允许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初衷。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农民必须向有关部门真实反映情况,并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承包人的利益和权利。







具体而言,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诉讼。


协商:协商是农村出现土地流转纠纷最直接有效的解决办法。鉴于承包户与村委会干部之间特殊的关系,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民间争议解决的最佳方式即为协商。


双方坐下来静心来谈,指出代替签字,或者协迫签字进行土地流转是违背个人意志的,是侵权的违法行为,对方应该停止这种行为,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同意即可。


调解:调解是指如果双方自行协商无果,可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民间调解组织等第三人进行调解。


诉讼:诉讼是在协商和调解均无法实现的情形下的解决路径。承包户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发包方(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


对于因承包合同,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侵权等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农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农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即为自愿平等。村委会仅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无权对农民土地流转干涉。


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只需告知发包方(即村委会)备案,但村委会无权强制你把土地流转出去,更无权阻碍干涉你自愿把土地流转出去。


对于此类强制流转土地的违法行为,我们不仅可以协商调解自行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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