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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之重点注意事项

2022-12-12 20:23| 发布者: 天开律师网| 查看: 828| 评论: 0

作者:{admin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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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上午,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进行演讲时遭到枪击,被嫌疑人从背后射中左胸。当地时间8日18时左右,日本奈良县立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安倍晋三于东京时间8日下午5点03分(北京时间下午4点03分)被确认死亡。

医院透露,安倍身亡的直接原因是枪击导致其心脏血管破裂,多个部位大量出血,完全无法止血。当地时间8日晚间,日本奈良警方就安倍晋三遇袭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已对安倍晋三的遗体进行尸检,发现其左肩和颈部有椭圆形枪伤。

安倍作为日本前首相,身份如此尊贵,为了确认死因,安倍夫人也不得不抛开个人感情,同意医院进行尸检。现实中,有些病人死亡的医疗纠纷,其家属或者因为过于悲痛、仓促拒绝尸检,或者被医院忽悠、认同死因放弃尸检,这相当于将医疗纠纷的主动权拱手让给医院,十有八九会败诉。那么,不幸遇到亲人死亡的医疗纠纷,家属有哪些一定要注意的呢?

一、一定要坚持进行尸检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结论: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出于自卫本能,医院会立即按照处置预案,相关部门紧急动员,全力配合,查漏补缺,撇清责任。病人家属无论是拒绝尸检还是放弃尸检,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原因无法查实。此时,医院就有足够的底气说:“病人死亡是因为病情发展所致,和具体的治疗行为无关”,因为相关证据已经荡然无存。因此,家属不论计划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都要首先进行尸检,把相关证据固定好,才能在后续处理中赢得主动。

二、一定要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结论:医疗纠纷,不管是医疗合同纠纷还是医疗损害纠纷,闹到法庭上,最终都要靠证据说话,其中最核心、最关键的证据就是病例资料。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以及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但是,医院为了抢时间补充、完善、修订甚至篡改病历,往往不会主动告知甚至故意隐瞒家属享有的此项权利,结果是相关的病历资料、现场实物没有第一时间封存,对家属有利的证据丧失殆尽。法院通常是不会以医院未主动告知亲属封存病历的权利为由判决医院败诉的,家属只能吞下失利的苦果!

三、一定要配合搞好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结论:不论是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司法鉴定,不论是医院提出鉴定还是自己申请鉴定,不论是法院要求鉴定还是实际需要鉴定,总之,要想打赢医疗纠纷官司,医疗鉴定必不可少。因为法官对复杂的医疗过程并不了解,也不可能从厚厚的病历资料中分析判断出医生的对错,只有参考第三方专家出具的鉴定结论才能做出裁判。因此,即便鉴定过程比较复杂、鉴定结论可能偏差,家属也一定要配合搞好医疗鉴定,只有鉴定了,才有机会赢,没有鉴定,铁定就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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