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意见细研读 消费纠纷可维权

[复制链接]
查看4753 | 回复2 | 2022-4-14 19: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费维权律师作者:{admin整理}

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变更自由。对于已经签订培训合同的消费者,会出现培训由线下变线上,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化,或直接暂停培训等问题都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事先功课做足,签订合同无忧。关注培训机构资质,家长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moe.edu.cn/)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了解师资情况,确定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具备相应教学资质;针对自身需求理性选择培训课程,不跟风、不攀比,提高风险意识;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认真阅读,如培训的课程、提供培训老师、培训费用、培训时间安排、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细读合同内容,霸王条款无效。培训合同中出现的“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会被依法排除在合同范围之外,对消费者并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

培训机构违约,留存证据维权。按照“双减”意见,查看已报培训班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及时联系培训机构,确定是否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退费。同时,消费者要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及时留存证据,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是直接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如双方发生消费争议,可以请求当地消协组织进行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免费咨询继承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min | 2022-6-14 0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min | 2022-6-14 0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