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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这些案例教你如何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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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766 | 回复0 | 2022-6-17 14: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秦淮区发改委、秦淮区市场监督、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探索,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告诉消费者如何来维权。

“退一赔三”还是“退一赔十”?这些案例教你如何消费维权-1.jpg

消费者王某网购了7瓶贵州茅台酒。因对酒的真伪有疑虑,王某将其送去鉴定,结果被告知其中6瓶是假货。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阳阳接受,被告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案涉的7瓶酒尤其是案涉6瓶,假冒注册商标酒类产品的货品来源。被告销售假冒注册茅台酒的行为存在欺诈,应当予以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价款。
在另一起医美纠纷中,原告刘女士做了隆鼻术等项目后,因鼻部不适多次到三甲医院就诊。在医院取出假体后,刘女士将为她做整形手术的诊所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浩冬接受,美容门诊没有取鼻肋骨的资质,没有向消费者释明,构成了欺诈。《消法》第55条规定,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索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购买这项服务价款的三倍。
法院方面表示,消费者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在权益受侵害时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存在欺诈行为时,商家应当退一赔三。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凌莎莎说,欺诈行为就是作为商家应当告知商品的某些信息,如果不告知或者虚假宣传,就构成了欺诈。
当下,进口食品受到了大家的青睐。消费者陈某花4800元购买了100粒“印尼特产精力糖”,可收到后发现,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说明食品的任何信息,于是将卖家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判赔给消费者10倍价款,共计4.8万元。
凌莎莎说,对于食品,我们国家有很全面的保护,对每位老百姓都很重要,在这个领域适用“退一赔十”,是对老百姓食品安全的特别保护。
此外,还有一起特殊的消费案例:原告周某购买了一款进口锅,其中一个赠品水晶杯的标签存在瑕疵,产地为广东而非宣传时所称的德国。周某在这种情况下又购买了6套,而他同时还有60多起类似的购物纠纷在诉讼中。法院审理后认为,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不构成欺诈,最终判决商家退货退款,驳回周某三倍赔偿要求。今后,多部门将继续联手为消费者打造放心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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