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工伤事故是每个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但是,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办?当然应该是保持冷静,及时送医,生命为上。 除此之外,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巜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用自己的切身体会,与大家交流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什么,以便做到不急不躁有条不紊,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起妥善处理好工伤事故。 一、案件报备要及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本人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大家注意,1、为什么要及时报告、报备?因为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以确认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2、为什么要及时?因为事故现场一旦被破坏,影响取证,直接影响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3、责任主体是谁?当然是用人单位。但是职工及其家属应当了解掌握企业上报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不上报,1年内,职工及其家属可自行报告申请认定为工伤。 总之,及时报告报备是为了更好地调查核实事故发生情况,以便确认工伤,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骗取工伤保险基金事件发生,维护好基金安全。 二、工伤认定需等待。 事故伤害能否确定为工伤,一般情况下,最基本的判定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就是说,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本职工作的场所,因为工作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伤害。如果你符合这个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书,那你基本上就可以放心等待了,不必再纠结能否认定为工伤。但是为什么要耐心等待呢?我从事这项工作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没有资格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有资格作出工伤认定的机构是设区市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它们的管辖范围大、受理案件多,如遇死亡等重大工伤案件,市级不但需要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还需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这个过程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也必须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接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及其家属任意一方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都可以向设区市政府法制部门或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是一件复杂的工伤案件,处理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耐心地等待。 三、伤病治疗须痊愈。 使受到伤害的职工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切记,要认真进行治疗。在完成一次、二次治疗,医院认为不需再进行治疗,也就是治疗终结时,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后,不能再提出继续治疗。 四、伤残鉴定要申报 伤残等级是工伤职工获得经济补偿的标准。工伤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等级越高获得的经济补偿也越高。受伤害职工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请求,并需及时参加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的伤残等级鉴定。本人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向省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诉,参加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的伤残鉴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伤害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在药品日录内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而且还承担部分护理费、假肢费、康复器材费等,可以说工伤保险有效保护了职工权益,分散了用人单位用工风险,避免了将伤残职工等弱势群体推向社会问题再次发生。工伤保险是一个好制度,为了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每个用人单位都要积极加入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