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两会召开,政协委员提出取消对犯罪子女考公限制,这点争议非常大,我认为政审关键是审,而不是一律!实际操作中政审严重违法! 1、违反了宪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自作自受。子女不应该为他人的错误埋单,从而影响三代人就业! 2、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他爹犯罪,子女一定有罪的!一律不行!实践中被某些人滥用职权!有的录取单位采用一律否决原则。 3、祸及三代太不该!特别是有的是三代非垂直血亲犯罪也不合格,有点牵强!孙子没有出生就已经被取消大部分就业资格,这点无论从感情还是法律上的说不过去! 4、但是取消政审是绝对不行的,孩子受父母影响也是最大的。海外关系、叛国罪、邪教、贪污受贿等是否会对子女影响要严格甄别!是否参与、受益、思想倾向等应该审查区别对待,特别是一些过失犯罪不应该政审不合格! 5、政审子女真正含义是:应该审查子女是否参与其中,是否受到犯罪行为影响!是政治上审+查,而不是不审不查,采取有前科一律不合格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