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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亲测有效的六个方法(一)

2023-2-16 15:45| 发布者: 天开律师网| 查看: 1187| 评论: 0

摘要: 作者:{天开律师网 整理}在参与过近百个尽调项目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尽调到底有没有捷径和方法?走上这条捷径,不必重蹈杨过断臂落下悬崖,偶然发现独孤求败的三把剑和大雕的惨烈,这条捷径就摆在“明处” ...
作者:{admin 整理}
在参与过近百个尽调项目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尽调到底有没有捷径和方法?走上这条捷径,不必重蹈杨过断臂落下悬崖,偶然发现独孤求败的三把剑和大雕的惨烈,这条捷径就摆在“明处”,只要愿意从事尽调工作的律师,翻上几句心法,就能够快速入门,无师自通。

在回答尽调有没有捷径和方法之前,我们还是要复习一下什么是尽职调查?即是不断追问我对拟调查的公司还有什么是不了解的过程。很遗憾,怎么快速成为一名合规的尽调律师,可能并没有一条捷径,就像我从不认为成功是可以快速复制的一样。但是,成为一名合规的尽调律师,一位能达到标准的尽调律师,一位能把手上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律师,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式方法的。以下,我就借用《易经》中关于人生六个阶段的智慧,来试着阐述:快速成为一位合格尽调律师的六个方法。

《易经》是我国最古老的经典著作,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历来被尊为“群经之首,诸子百家之源”。

我们可以将此喻为人生的六个阶段,即:潜伏时期—初露头角—勤学苦练—掌握时机—理想实现—功成身退。人的一生就是在这六个阶段中不断循环,谁能真正做到这几点,自然是完满而幸福,堪称完美。下面我用六个阶段,结合尽调的六种方法,试着来具体说明什么是尽职调查的“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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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潜龙勿用,Double Check


潜龙勿用,即人生的潜伏时期。这句隐喻了事物在发展之初,虽然势头较好,但比较弱小,所以应该小心谨慎,不可轻举妄动。

就是说,在时机不成熟的时候,或者自己能力不足的时候,要暗中积蓄自己的力量。这就好比,在才开始接触尽调的初期,我们还没有较多的项目经验,需要对任何法律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都小心谨慎,通过一个个项目的积累,暗中积蓄个人的项目经验。不能一上来就觉得“这个项目好简单,能出什么法律问题”,这让我想起,北京协和医学院郎景和院士讲过一个故事:

有个妇科大夫曾对他说:“郎大夫,我做过很多妇科手术,我从来没有下不来台,没有一个病人死在我的手术台上。”郎大夫停了停,说:“尽管有些残忍,我还是要告诉你人生的真相。人生的真相是,你手术做得还不够多。”

是的,我十分赞同郎景和院士对于医学的态度,那就是先要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无能。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无能,是能够暗中积累知识的第一步。换句话说,要想学得深,就要时刻保持“空杯状态”。这就好比,虽然创新药行业的公司股票在2019年-2020年的股市中有很大一波涨幅,同时创新药一级市场的投资也如火如荼的进行,同时,即使每年人类投入巨量的资金研发抗癌药,但是我们人类对很多疾病并不彻底知道成因,并不确定什么治疗方法如何有效。比如2003年的SARS和2019年肆虐全球,并且还将持续影响人类健康的新冠COVID-19疫情,到现在也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消失,也不确知明年会不会再次出现。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律师,出了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外,怎样才能度过“潜龙勿用”的菜鸟阶段?个人认为,凡事都要Double Check。


什么是“Double Check”


“Double Check”,用中文表达就是,凡事都要再次确认。先举个法律外的例子,走在街上,看见一个靓丽的背影,我们需要确认她是真美,还是“背影杀”,怎么办?走过去看正面,仅此而已,走过的确认的过程就是“Double Check”,有了这个再次确认,就能消除我们内心的对事物本来面目的疑惑,如果再次不够,可以再再次确认,真理都是越辨越明,事物总是越看越清晰,法律风险就是越查越通透。


“Double Check”在尽调中为什么这么重要


再举个尽调中,经常需要“Double Check”的例子,我们需要对标的公司历史股权转让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的时候,不能只审阅书面材料,例如《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决议》等,因为仅仅查看和审阅这些书面的材料,是不能百分之百就确定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否是有真实的股权转让交易的。原因也很复杂,有的是在办理工商备案时,让中介代签了协议,后来转让方就不承认这份股权转让的真实性,这种“代签后反悔转让”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特别是以前工商局对于签字的真实性把控不严的时期,出现了大量工商局变成被告的情况,现在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电子签章、银行U盾签章,不需要面签也能确定真实性或者推定真实性的手段的推广和运用,大大减少了这种“代签后反悔转让”的情况。这对我们律师尽调工作就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我们不但要懂法律,还要了解技术变革对法律的影响,甚至我们有条件,我建议,每个尽调律师都应该去“设立公司”(前提是在遵守《律师法》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去进行股权转让,去亲身体会整个股权转让的流程,才能知道工商变更、工商备案哪些地方容易出问题。

因此,为了“Double Check”,我们在审核标的公司历史重大的股权转让真实性的时候,在审核了涉及股权转让的所有书面材料之后,还需要对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访谈”,制作访谈视频、访谈笔录,并让股权转让双方签字确认。这才算进行了再次确认,我们律师才能发表法律意见,说“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怎么做“Double Check”


怎么做“Double Check”,以一言以蔽之:养成再次确认的习惯,别无他法。

首先,律师在发表“无风险”、“合法合规”法律意见的时候,再打上句号的前一刻,要打心底里问自己一个问题:我是否对每一个法律意见进行了再次确认,如果没有,再去确认。

其次,习惯养起来并不容易,不然,这个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胖子,就不会有那么的胖子发誓明天就早起跑步减肥,就不会有那么的因肥胖引起的疾病。律师做尽调也一样,好的习惯需要,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好的习惯很难养成,一旦养成,就受益匪浅。

举个例子,我们在听企业介绍公司资质的时候,不要认为一家公司经营很长时间,就资质齐全,资质齐全不齐全不是只看公司主营业务是否超过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而是要“再次确认”,要去实地考察,要实质重于形式,去看看细节,企业食堂拿了卫生许可证了吗?员工安全措施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执行到位了吗?消防是否真的达到要求,而不是通过“走后门”获得绿色通道?生产车间是否是违章建筑?很多细小的地方,律师要俯下身,蹲下去,才能看得见。

总结一下,律师要顺利通过潜龙勿用的阶段,需要养成“Double Check”尽调习惯,目的只有一个小心谨慎,不出错,暗中积累尽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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