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王先生问: 近日,我在路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当时觉得没大碍,同意对方赔给我200元,没报警,只留有对方电话。事后我手指疼痛,去医院拍片发现手指骨折,再找对方索赔却被直接挂电话。我该如何维权? 吴穷律师解答: 建议今后发生事故,及时报案报交警处理,留下对方的真实姓名、电话、住址等身份信息。想要维权,你需要收集如下证据: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 ●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当时的图片、视频等)。 ●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有关照片等。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误工费的证据(如医疗费单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误工天数和实际误工收入的证据等)。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9月10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林剑,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房产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诉讼、医疗纠纷、海事海商诉讼、拆迁补偿、行政听证等。联系电话:18776717707 下午:唐恒,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8077380166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