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因拆迁补偿而引发的财产分割、继承等纠纷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近日,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兄弟姐妹七人关于房屋拆迁的遗产继承纠纷案。 本案中,原告是李一、李二、李三,被告是李四、李五、李六、李七(均为化名),原、被告的关系是亲兄弟姐妹。原、被告父亲李某1985年去世,母亲张某2013年12月去世。根据拆迁政策,被继承人即原、被告母亲张某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拆迁安置补偿面积。被告李四名下坐落于东丽区某村的平房于2016年拆迁,在选取拆迁安置房屋时,其使用了被继承人张某的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由此引发手足间的矛盾,众人沟通未果,诉至东丽法院。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及时确定案件调查方向和各方争议焦点,并逐个与当事人详细沟通。然而,因原、被告双方矛盾太深,在庭审过程中仍不断发生冲突,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原告表示,李四在选取拆迁安置房屋时,使用了母亲的拆迁安置补偿面积,且已办理了还迁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但这部分被占用的面积和其分到的小户型房屋应属于母亲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利。被告则表示,母亲去世前是自己在照顾,老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对于老人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面积其并不想独占,只是大家对各自该继承的面积数额存在争议。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与七兄妹沟通,充分释法说理,同时多方调查,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一遍遍仔细验算面积数额,最终明确了还迁补偿面积,并精准计算出七兄妹每人能够分得的面积,将分得的面积折合为对应的款项。随后,法官逐一与当事人联系,分别询问对继承份额的处分意见,最终判决登记在被告李四名下的案涉房屋还迁协议中,有被继承人张某的遗产面积,相关人员应各自获得应有份额,被告需给付原告对应遗产继承面积的折价款。原、被告对此判决结果均表示接受。 法官通过调解与审判相结合的方式结案,不仅圆满化解了这起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还在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缓和了七兄妹之间积怨已久的矛盾,取得了“案结、事了、家和”的良好效果。 来源:今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