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原创:张茂荣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主攻:房产纠纷、土地争议、大宗交易、城市更新等 1、逾期交付(深圳合同12条): 即逾期交房,特别提醒的是毛坯合同、委托装修的情况下,开发商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发毛坯房《入伙通知书》,做好毛坯房交付手续,以免无法举证交付时间,法院将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认定为装修标准,将交房时间认定为装修交房时间(深圳已有类似案例); 2、延期办证(深圳合同22条):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起算时间,如买卖合同约定在交房后240日内办证,该处“交房”为实际交房日,而非约定交房日。 发生该项违约责任其实是开发商“自作自受”,其完全可以在合同里选择由购房者自行办证的方式。 3、未按时建成公共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深圳合同13条): 该违约责任具体要看合同选项,可能参照逾期交房,也可能为总价款的固定比例。 特别提醒的是:三种违约责任可同时被追究! 最不容易被追究的违约责任: 质量问题——购房者不能因交付的房屋出现渗漏、空鼓、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而拒绝收楼!(详情点击下图) “信荣律师团队”:一款足不出户即可免费查档(加盖红色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专用章,确定产权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查过户价(评估价)、查税费、查房贷、查学区、查房价、查律师费、查诉讼费、查交通、工伤赔偿、查律师真假、查“老赖”、查裁判文书......的公众号(订阅后进入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实用工具”)——买房好帮手、律师好助手,方便你我他,赶快订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