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四月本是欣欣向荣、春意盎然、阳光明媚的日子,但郑洁(化名)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刚刚收到传票,她被前夫的朋友起诉,要求她和她前夫归还45万元的借款。 郑洁经朋友推荐,找到讼别律师。讼别律师查看了离婚协议、起诉材料,向客户了解事情的原委。 郑洁与前夫王益(化名)于2019年协议离婚,并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截止收到传票之前,郑洁并不知晓前夫向朋友借了这笔款,甚至怀疑是前夫王益故意捏造的债务。 根据起诉状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前夫在2019年初(郑洁离婚之前),向原告借款一笔45万元,原告出具了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等证据。 讼别向郑洁了解了二人在离婚前后的居住情况、经济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债务约定、二人之间相互转账等情况。讼别决定代理这个官司。 经过讼别团队的调查和精心准备,法庭之上,讼别律师认为,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我方当事人承担债务。 讼别律师向法官陈述下面几个关键事实,并通过相应证据证实: 1、在前夫王益借这笔款以前,郑洁与王益已经处于分居状态; 2、与王益分居以后,郑洁独立生活,与王益之间没有经济往来; 3、离婚时,双方分割财产中,没有涉及王益的银行存款; 4、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5、王益在2019年初与几个股东一起成立一家公司,王益作为股东应出资金额为80万元。 法庭上,法官根据讼别提交的证据,向王益的询问。王益承认这笔借款用于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这笔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前不久,法院判决下来,客户郑洁无须承担债务。客户知道这个消息,这么长时间的石头终于落地,非常开心,连连感谢讼别。 面对客户的谢意,讼别回答: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相信法律,相信讼别团队。 深圳离婚律师讼别提醒您:为避免离婚后出现不明债务,离婚时很有必要请个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