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新年伊始,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收到浦东法院邮寄的一份调解书,调解结果显示:两位继承人中,我方当事人遗产继承份额达7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均等,但本案中,我方当事人继承了约70%的遗产,对当事人、律所和承办律师来说都是一份惊喜,这是承办律师庭下认真准备证据材料、庭上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庭外据理力争谈判的结果。 基本案情 原、被告(姐姐,我方当事人)父亲于201X年XX月XX日去世,父亲去世后,其遗产未作分割。原、被告母亲于202X年XX月XX日去世。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两个女儿,即原、被告。两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的财产有位于浦东新区XX路XX弄X号XXX室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一套、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抚恤金、丧葬费、涉案房屋外墙补贴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继承分割遗产。 律师介入 被告收到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后,便联系律师出庭应诉。从当事人处了解清楚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所里律师们经过研究讨论,最终决定由周宇龙、周紫薇律师承办本案。两位律师对本案进行专业法律分析,指导当事人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确认我方当事人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与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根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可以予以多分。两位律师便根据此辩护思路准备答辩状,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 庭审过程 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针尖对麦芒,据理力争,不肯让步。原告认为应当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并且要求平均分配涉案房屋的租金;我方当事人则认为,父母生前跟其生活在一起,其对父母尽的赡养义务较多,应当多分得遗产。周宇龙、周紫薇律师提交我方当事人陪同父母看病的各项支出发票、邻居证言、居委会证明等相应证据支持我方当事人观点,并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但由于双方僵持不下,首次开庭时,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案件结果 庭后,对方主动联系我方,意欲协商遗产分割问题,代理律师征询当事人意见后,与对方多次沟通遗产分配方案,最终达成一致,双方均同意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以确定分配方案。调解结果为:作价约400万的涉案房屋产权归我方当事人(被告)所有,原告于调解协议签订后次月底前配合我方当事人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我方当事人于调解协议签订后半年内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160万元;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抚恤金、丧葬费、涉案房屋外墙补贴等全部归我方当事人所有。按照上述遗产分割方案计算下来,我方当事人继承财产份额达70%。 律师寄语 都说中华民族拥有优秀的传统美德,但就婚姻家庭案件来说,亲戚之间为了财产争得不可开交的不在少数,在利益面前亲属关系显得过于微不足道。为避免出现此类纷争,律师建议如果可行的话,可以在事情发生之前,就签订相关协议,一方面是对各方的约束,另一方面可以在纠纷发生时作为证据提交,有利于冲突的解决。针对继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多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遗嘱也有多种形式,如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等,都体现了法律对继承的约束与指引。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深耕于对案件的分析与研究,致力于对当事人的协助与指导,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家庭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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