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整理}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是 93 岁舅妈和 74 岁外甥女。两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而这又牵扯出一段沉寂了半个多世纪的家族 " 谜团 "。 外甥女苦寻 " 消失 " 表哥多年 却得到去世的消息 案件始于李家,一个跨越了好几代人的大家族。2014 年,李祖父解放前遗留在上海的一处房产因拆迁获得补偿款,被外孙女丁某领取。李祖父的其他孙子女就款项分配一事产生分歧,诉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并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李祖父的孙子李某分得拆迁款 572916 元。但李某离家出走多年,一直下落不明。他曾经的妻子江某也因丈夫失踪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与李家失去联系。兄弟姐妹经过商议,决定将李某那份拆迁款暂存于丁某处,由丁某负责转交。 彼时丁某已年逾古稀,她年轻时曾在深圳一家杂志社工作,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人际关系。从 2014 年起,她四处托人苦寻表哥李某,多年后终于在镇江得到李某已去世的消息。为了帮表哥料理后事,丁某奔赴南京找到了上世纪 50 年代离开李家的舅妈张某,也就是表哥李某的生母,她已经 93 岁了。 丁某告知张某,自己仍保管着表哥留下的拆迁款,分文未动,希望与她共同处理李某身后之事并商议遗产处置。让她没想到的是,张某不仅没有为李某的葬礼出一分钱,还责怪丁某 " 拒付 " 李某遗产,将其告上法庭。 两位老人对簿公堂 身份信息难以证明 在福田法院,舅妈张某提出了两点诉求:继承儿子李某名下 572916 元的遗产;丁某交付李某遗产 572916 元,并自 2019 年 6 月 22 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交付期间的利息。 对此,外甥女丁某表示,愿意将表哥李某遗产交付舅妈张某,但张某要保证若以后有李某的其他继承人出现,相关责任由张某承担,与丁某无关。丁某在李某去世后垫付了 1 万元丧葬费,以及为寻找张某支付的 8 万元交通费,应先在 572916 元遗产范围内扣除。 张某称自己年事已高,希望法院早日审结案件。承办法官刘莹注意到一个关键点,丁某与张某虽然相互承认彼此的亲戚身份,但有关两人身份关系的证明,却仅有双方当事人在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调解李祖父继承纠纷案件时留下的相关案卷资料。 由于本案是一宗继承纠纷案,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必须对丁某和张某的身份关系进行调查,当事人需补充相关证据。案件涉及的李家人物众多且时间久远,必然意味着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这一过程不仅耗时长,而且实施难度大,是两位高龄当事人无法承受的。 综合考虑张某的身体状况和本案的争议焦点,刘莹认为案件更适合通过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撤诉的方式解决,这既能满足两位老人的利益诉求,又能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和诉讼费用。于是,刘莹与福田法院家事调解员谢春香确定了调解方向并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舅妈消失 70 多年 调解员平衡双方诉求 家事调解员谢春香大姐是一名古稀老人,退休前是一级法官,专业能力过硬,在年龄上接近双方当事人,且有 30 多年法院工作经验。调解工作开始前,她将自己的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取得了两位老人的尊重与信任。 调解过程中,丁某对谢春香讲起寻找表哥和舅妈的不易时,一度伤心落泪,称自己初衷只是为了和李家失联多年的亲人重新取得联系,将祖父留下的拆迁款妥善交付,完全无意 " 拒付 "。谢春香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讲述,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梳理出自己对案件的事实判断,提供了几个解决方案供张某参考。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陈述中均表示,张某离开李家将近 70 年,其间从未与李家联系过。张某的儿子李某去世后,也是丁某主动联系张某,因此丁某并不存在拒付遗产给张某的主观意图,只因还未联系到李某前妻江某而对遗产继承人存在分歧。谢春香分析,张某对丁某有所误解,应向其道歉,取得原谅,这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其次,对于丁某垫付的丧葬费和她为寻找张某支出的路费,如属实,应当在继承款中扣除。张某也需保证,今后如有李某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出现,责任由张某及其家人承担。如果这两点要求可以满足,丁某表示会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将拆迁款立即转给张某。 面对福田法院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梳理得出的案件事实和解决方案,张某不再有怨言,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到草拟和解协议阶段。对于这份协议,谢春香也详细审核把关,反复发给当事人双方交换意见并多次修改,终于在双方都满意的前提下确定了最终的和解方案。 2019 年 10 月 10 日,张某和丁某在友好的氛围中签署和解协议。丁某当场将款项转入张某的账户,张某也提交了撤诉申请。两位高龄老人回归平淡静好生活,这段沉寂半个多世纪的家族 " 谜团 " 终于画上了句号。 【法官说案】 福田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胡绍峰表示,本案中两位高龄当事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案件若经开庭审理,必先补足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但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因年代久远而难以实施。因此,福田法院承办法官与家事调解员在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双方当事人阐明诉讼风险,并立足家庭伦理角度,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平衡二者利益诉求。两位老人在沟通中增进理解,最终自行达成和解并撤诉。 家事案件往往牵扯矛盾双方的亲情,法院不仅要从法律角度做出专业判断,更要注重情理角度的疏解。本案的调解过程印证了 " 专业审判 + 多元化解 " 模式的有效性,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引导下展开了真诚沟通,让原本复杂的矛盾得到了和谐、圆满、低成本的化解。 深圳晚报 记者 伊宵鸿 渭南政法网编辑:张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