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需提前安排,“遗产管理人”角色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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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7 | 回复0 | 2023-1-20 20: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dmin  整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近期深圳一男子遗赠给保姆 3 套房的继承诉讼案引发公众对遗产处置话题的高度关注,同时也给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提供了借鉴意义。记者采访律师获悉,随着高净值人群年龄逐渐增长,在其财富传承过渡到下一代的问题上,遗产管理人这一角色将会越来越重要。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就是对去世之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并在管理过程中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在民法典继承编中,遗产管理人制度被首次提出,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打破了原继承法律实务中遗产管理人角色空缺的局面。



遗产管理人兼具并包含了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的特征与内涵,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具体。在家庭财富传承过程中,常会出现遗产种类较多、数额较大、涉及多个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遗产范围无法确定,或者法定继承人人数较多、关系复杂等各种情况。在应对这些复杂情况时,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成为遗产管理人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平、有序地分配遗产,使遗产上各项权利得以实现。

民法典实施后,深圳公证处示范开展“公证+律师”双法律服务模式,推出了首批遗产管理人(机构)推荐名录,旨在以公证为律所赋能增信,请律所为公证延伸服务,更好地实现立遗嘱人的意愿,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今年3月,深圳律协公布了包含357名律师在内的深圳市“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名单,4月又公布了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走在全国前列。

3月,深圳首份《遗产管理人资格公证书》在宝安公证处诞生。经公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芹、曹梦珊获得某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资格。



那么遗产管理人怎么指定和产生呢?深圳市“遗产管理人”律师库成员、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阳兵受访介绍,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未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执行人在遗嘱生效时即为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应尊重,继承人也应服从。

遗产管理人具体要承担哪些职责呢?在遗嘱生效时,遗产管理人开始执行职责,其中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毁、灭失,清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需注意的是,如果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将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对遗产作出非必要的处分行为造成权益人损害,遗产管理人将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债务人去世,欠款谁来还?民法典明确规定,即使全体继承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遗产管理人仍可列为被执行人。

“家庭财富传承过程中应高度重视遗产管理人的角色。其责任要高于继承人,工作也具有一定专业性。”蒋律师还认为,下一步应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比如立法规定遗产管理人的资质条件与限制,明确赋予遗产管理人相应调查权力,肯定其以独立身份参加诉讼活动的地位等。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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